生物液体燃料经过几年的蓬勃发展,其对环境的负效应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争论也日趋激烈,各国重新审视生物燃料政策成本以及这些政策可能产生的后果。近年来的研究表明,生物燃料生产的环境成本因原料生产与供应、转化技术等不同差异,使用生物燃料以减轻环境污染的政策目标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质疑。
研究发现,与石油相比,不同的生物燃料在温室气体减排上的作用千差万别。视生产原料和加工方法不同,一些生物燃料排放的温室气体甚至超过化石燃料。提高生物燃料产量引发的直接或间接的土地用途转变,也会产生温室气体,如将森林草场转为作物种植便释放了土壤中贮藏的碳。
生物燃料生产传统上以淀粉和糖类为生物质原料经过化学发酵而生产生物乙醇,或以油料作物和树种为原料加工生物柴油,工艺简单、经济可行,一般归结为代生物燃料技术。
许多生物液体燃料政策基于“碳中性(Carbon Neutral)”的物理假设,将温室气体减排设定为政策目标之一。所谓碳中性,即指从理论上来讲,生物液体燃料燃烧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与能源作物生长过程中从大气中固定的二氧化碳之间实现了碳平衡。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无论是能源作物的种植过程,还是生物液体燃料的生产加工过程,均需要投入大量的化石能源,生物液体燃料的碳中性问题受到了的质疑。近的研究成果也显示,生物液体燃料温室气体排放受能源作物物种、加工工艺、转化效率等多种因素影响,结果差异很大。
能源作物种植过程与生物液体燃料加工过程产生的副产品产生的替代效应,如作为饲料处理的副产品及参与二次利用(诸如蔗渣发电、废料还田)的副产品,这些被称为是“避免了”的温室气体排放对评估结果影响。此外,能源作物大规模集约化种植导致土地利用方式发生变化,与其他农作物形成土地竞争,垦荒导致的碳排放很难纳入到这一分析体系。如果希望温室气体平衡的评估结果完整而,那么土地用途转变导致的排放数据将非常关键。
近些年生物燃料的快速发展加剧了市场对能源作物的需求,大量能源作物单一集约化生产消耗了大量农业用水,占用了大量农业用地,甚至将大量草场、森林快速转化为农田,这些均对水土资源产生了影响。